王守仁继承陆九渊强调“心即是理”之思想,反对程颐、朱熹通过事事物物追求“至理”的“格物致知”方法,因为事理无穷无尽,格之则未免烦累,故提倡“致良知”,从自己内心中去寻找“理”,“理”全在人“心”,“理”化生宇宙天地万物,人秉其秀气,故人心自秉其精要。在知与行的关系上,强调要知,更要行,知中有行,行中有知,所谓“知行合一”,二者互为表里,不可分离。知必然要表现为行,不行则不能算真知。
“王羲之‘以书掩其人’,王守仁则‘以人掩其书’。”
“阳明先生创良知之说,为暗室一炬。”
“王阳明可谓‘震霆启寐,烈耀破迷’,自孔孟以来,未有若此深切著明者也。”
“王文成公为明第一流人物,立德、立功、立言,皆居绝顶。”
…………
看看这些评价,文人至斯,死而无憾矣。
他一生中写过许多文章,作范文的有三篇,其中有两篇是在贵州所作。一篇是千古不磨的《瘗旅文》,激情所致,一气呵成,哀吏目客死他乡的悲凉,叹自己落魄龙场之不幸,抒发忧郁愤懑之情怀,如哭如诉,句句是泪,字字是血,读后莫不黯然垂泪。另一篇是《象祠记》,这是受贵州宣慰司宣慰使安贵荣之托而写的,阐述了“天下无不可化之人”的哲理,萌发出“致良知”的思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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