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搞一些黄金回去,这是子孙数代都花不完的财富。
刚刚开始的时候,他们还想拿物资与当地土著换,他们携带的商品与物资,很受当地土著的欢迎。很快就换完了。但是,土著们的黄金似乎是无穷无尽的。
于是,在各种力量的指引之下。方鸣谦终于下定了决心,他带着船上近千人出动,洗劫了附近最大部落。获得了近千斤黄金。那简直是富可敌国的财富。
但是这富可敌国的财富,更引来内讧。
近千斤黄金是什么概念?古代一斤十六两。一万六千两黄金。而一两黄金,等于十两白银,一十六万两白银。放在大明,那也是要户部尚书签字的一笔开销。
对于一个人来说,那真是天文数字。
这么多黄金怎么分,就是一个大问题。
随着黄金越来越多。方鸣谦的理智也恢复了。他本意是想弄些外快。但是这么多黄金,他很快意识到,这一件事情,是瞒不过朝廷的。于是,他想将黄金献给朝廷。
因为黄金再多,也比不上权势。
这美洲倒是黄金不少。但是方鸣谦可不想在这里活着。因为这里有黄金也没有用处。既然要回到大明,黄金有一些就够,更重要的是权势,而且朱元璋也是明君。在方鸣谦想来,他献上黄金,更说明黄金的来源。定然会重重有赏的,朝廷也不会亏待有功之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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