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下地产商搞住宅开发的模式是先拍下地皮,然后以地皮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。再用这些银行贷款,进行项目建造。但是在开发商拿下地皮那个时候,基本上就可以对外进行期房销售了。
现在的房子不愁卖,基本上开盘几个月,楼盘就能够出手个七七八八。即便剩下一些不好出手的商品房,开发商也直接就用来抵承包商的账了。
可谓是投资周期短,投资见效快。
不然王剑林也不可能这么短短的几年内,就积累近十个亿的财富。
但是商业地产就不行了。
这一套模式,住宅地产可以搞,但是商业地产就会水如不服。
首先是地皮的问题;一般来说,做商场的地皮大多都得是处于城市的商业核心地区,这样的地皮本身是相当贵的。地产商拿下这样的地皮,需要付出相对于住宅几倍甚至是十几倍的价格。这样一来,初期投资成本就大了。
再者就是商业地产的销售,至少在当下的1997年是一个相当大的难题。
因为时代的关系,第一批下海经商,将个体买卖做起来的商户,大多是租门市进行经营的。而那些国营商店,因为管理和其他的一些原因,给消费者的感官普遍不咋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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