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平眉头拧在一起,都能夹死一只苍蝇了,“我们之前也去试过卖田鸡,可惜卖不出去,这东西处理起来太麻烦了,那城里人都有工作,没人愿意花时间来处理这个。”
当初觉得田鸡味道不错时,他曾经去城里工厂附近,尝试将田鸡卖给那些城里有工资的人,卖的再便宜,都没有人要。
“城里人是嫌处理起来麻烦是吗?”闻言,宋希抿着唇,拧起了眉头,过了一会儿,双眼一亮,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点子似的,“那你们今天晚上去抓一点,然后明天早晨洗干净切好拿过来,我这里有一个法子,我们可以先试试,如果不行的话,我们再想其他法子。”
“行。”周平、盛家和、莫家祥三人对视一眼,肉眼可见他们神情都明亮了起来,宋希读过书,肯定知道的比他们多,或许她那里真的有不错的法子呢!
宋希想了想,便说,“你们最好四五点钟的时候就过来这里,不然天亮了来这里被村里人看到了,肯定会有麻烦。”
“好。”周平激动的搓手,有点跃跃欲试了,谁不想赚钱建房子娶媳妇呢,他也想啊,尤其是看到周义娶了这么好的媳妇,他心里都有点迫不及待了。
“我们说晚上去抓点田鸡回来吃。”周平解释道。
宋希知道,穷苦年代的人什么东西都吃,尤其是前两年,草根、树叶、蚂蚱、虫子,所以吃老鼠肉、田鸡肉其实都挺正常的。
原先的小‘宋希’是可以接受的,因为大家都是这样活下来的,但是现在的她是现代的宋希,就接受不了吃野味这件事情了,但是她不会看不起别人,因为她知道,大家都不容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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