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不能直接吞噬,李知焉便只得持剑,用剑应敌。
李知焉手中,夜魇剑舞的虎虎生风,那赤霄和清影,也被他唤了出来,如称职的看守,舞动在数十米外,做来回巡防之势。
火克金,李知焉调集周边火元素,一口火龙,就将他背后射来的金叶子,吞噬了个干净。
何豪珅眼中,升起一抹惧意,与之前许多跟李知焉对敌的人一样,惧怕的同时,还多了一丝佩服,心想自己金之子之身,便已让自己疏狂半生,且此子,集众多元素于一身,还能做到不骄不躁,真是难能可贵。
从他能同时驾驭三把剑来看,他的意念,定也比常人强上不少。
这样一人,若让他长成,天下间谁还能是他敌手,再进一步想,若他悟道成功,成为圣人境。再以他如今的姿态,超凡入圣,定将是有史以来,最强的圣人境,如今的四大圣人境,拿他也毫无办法。更何况是如今的道盟。
想到这,不敢再想,如今已是与他结怨,自然再难成友,于这样的人,要么擒下他,彻底控制在自己手里,要么趁他未成气候,扼杀在摇篮里。
他选择了后者,只因他来此,就是这个目的,不为别的,就为之前一众同僚的无情,所以他灰暗的脸色,又重新变作金色。
不时,一尊巨大的金人,出现在了地底,依旧持着那只金锥,向李知焉刺来。
金人虽巨大,但金锥并不慢,瞬间就杀到李知焉面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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