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王大虎看来,这种跟在花蝴蝶身边的男子,他本人是极度不齿的,比起这种男子,还有一种油头粉面的奶油小生,好像这两种李知焉都占了,所以进门时王大虎连正眼都没看他一眼,不过此时,他不只用正眼看,而且从头看到脚,这男子一件布衣,相貌清秀,穿上布衣,说他田舍郎也可,假如身着龙袍,他也可登天子堂,好像这些修饰都仅仅只是修饰,因为他一直是他自己,在这世间,真是颇为难得。恰如此时此刻,狼吞虎咽,满嘴流油,吃的满足,自然就笑,浑然天成。
看到李知焉这样子,突然让这个粗犷的男子有了敬佩之感,所以接下来他不仅正眼看他,而且还主动搭话道:“这位小兄弟姓甚名谁。”
江湖汉子嘛,难免会有一些谦辞,不过李知焉可管不了那么多。
“我叫李知焉。”
“好名字,哈哈,凭这个名字我们也要喝一杯。”
要喝酒的人总是能想出各种理由喝酒,有时候因为一种相遇,有时候因为一种心境,当然,有时候也会因为一个名字。只因他想喝酒,而王大虎此刻的确想喝酒。
长这么大,李知焉知道酒这东西,但是他从来没喝过,并不是不想喝,而是没钱喝,今天有人请,当然得试试,记得小时候爹说过,有酒方为好男儿,虽然这句话的逻辑狗屁不通,但是他却认为不错,男儿喝酒才方显男儿气概,当然他的理解也是狗屁不通,不过他就是这么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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