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颜璟在移刺履应下之后,又问刑部尚书完颜守贞道:“新律法编写的怎么样了?”
刑部尚书完颜守贞回道:“新律法,臣以及大理寺参考了《唐律疏议》《宋刑统》,以及国朝之前的《皇统制条》《续降制书》《大定重修制条》。
以此五书为本重新整理,以时既定,现在已经全部归纳为本,就等陛下准仪了。”
完颜璟这一次倒比较满意刑部的效率。
金国的法律一直不全面,金国初年间根本没有法律,全部是按军法来做管理。
但军法本就是军队的法律不适合民间实施。
直至金熙宗时期颁布了第一部金国的法律《皇统制条》。
《皇统制条》颁布后金国便一直以《皇统制条》为律法管理全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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