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明朝是卫所军户制,一旦当兵,就成世袭军户,战死了就要由儿子继承当兵,没儿子则兄弟顶替。
有接替的,那阵亡后只给点烧埋银子。
没人继承,给三年的粮,一月一石,三年就是三十六石粮,随后妻子领半禄,也就是一个月给三到六斗,如果妻子改嫁就没了。
当然,明朝卫所糜烂,财政困难,连那些当差的卫所守兵,都拿不到月粮,一直拖欠着,那些遗孀们的那点月粮就更难拿到手了。
就算能拿到手,对比鞑子的抚恤,那也是相差巨大的。
同样是一条命,在战场上本来应当是等价的。
结果鞑子的命却比明军的贵上好多倍,人家优厚待遇,无后顾无忧,自然奋勇敢战,明军平时吃不饱穿不暖,饿着肚子上战场,家里妻儿老小还在挨饿,这怎么打仗?
甚至战死了,家人也没保障,那就是白死。
谁愿意拼?
朱以海给御营士兵提高了军饷,提高了军功赏赐,也提高了战死受伤的抚恤等,之前是战死给十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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