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小明也不推辞,让人直接送了好酒过来,立刻让这些胡出水部落的首领们眼都红了。
在这极北之地,大楚所出的烈酒无疑是最好的奢侈品。
许多部落首领一辈子都只喝过两三次……
天寒地冻的地方,人们最喜欢的当然是烈酒。
而大楚所出的这种度数高的烧酒,明显要比这些部落自酿的酒要好上太多!
宴会上,郑小明来者不拒,酒到杯干。一个人把整个胡出水部落的十几个首领们尽数灌趴下。
第二天,这些部落贵人们再看郑小明,就像是看天人一般!
任何地方,能喝酒的都是好汉!而像是郑小明这么能喝酒的,自然是好汉之中的好汉了。
所以这时候,郑小明再问起情况。这些人就不敢不答,乖乖介绍起情况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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