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时候的穷苦人家,把孩子卖给高门大户做奴婢小厮,这样的孩子就叫“赘子”,也就是被拿去作抵押的人。
男的倒插门为啥叫“入赘”呢?娶亲得给财礼吧,可要是男方家境困难,拿不出钱来娶老婆,就只得把自个儿当作人质,抵押给女方家了。
从这个“赘”字可以看出,高富帅是不可能去当赘婿的,不是穷得叮当响,男人不会走上倒插门这条路。
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,家贫子壮则出赘,说是在秦朝,富二代长大后娶了老婆就跟爹妈分开住,穷二代呢,就上别人家当上门女婿去了。
在“男尊女卑,夫为妻纲”的封建社会,男人是要顶门立户撑起家业的,若将自个儿当人质送到女方家混日子,如何抬得起头!“赘”字还有一个引申义,就是“多馀的附加物”,赘肉、赘言、累赘都是多馀的玩意,赘婿亦如此。
简而言之,上门女婿就像皮肤上生的瘊子,不当有而有,自然是讨人厌的。
上门女婿不好当,作为抵押品,首先得为女方家卖力干活。
其次,到了女方家,你就是人家的儿子,不但你要跟老婆姓,你生的娃也得随你老婆姓。
没地位倒也罢了,要是在秦汉时代给人家当上门女婿还要冒生命危险。
这绝非耸人听闻。当时为了补充兵员不足,朝廷往往会在正式兵役制度之外增加军队士兵的来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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