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岳却浑然不觉,只顾着咬着牙,继续向前爬行。他的身上布满了还未来得及处理的伤口,又一直被雨水冲刷着,很快就感染发炎了。
他发着烧,头晕眼花的,很快就尝到了血腥味。
他终于在到达长安城最为繁忙的那条主干街道时,忍不住晕了过去。昏迷时,映入眼帘的最后情境是一双黑色的长靴。
他醒来后,就发自己躺在一间温暖的小屋中,床上挂满了红绫。
简岳□□着身子,伤口皆已经涂上了药膏。
简岳闻了闻,是之前曾听他人吹嘘过的金疮药,那人似炫耀一般,用指尖抠出了一点,耀武扬威的转着圈,身旁围着几个满眼羡慕的穷人,没志气的跟着他转圈,捧场吹嘘。
简岳无端的有几分想笑,自己现在身上也是涂满了这些药膏,跟不要钱似的。
事实上,他也这么做了。就在这时,从门外走进来一个男人,轻声笑了一下。
简岳不打算掩盖,直勾勾地打量起眼前这个男人,生得十分高大俊逸,肩宽腿长的。倒是简岳平日里就会欣赏的类型。
那个男人将手中的汤药放在一旁的桌上,极其轻慢地瞥了他一眼:“若是醒了,就起来走动走动,别死在我屋里就行。现在,起来把这碗药喝了,就出去走走。”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